关于公开考调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的公告
现将公开考调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和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略)
二、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择优选用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单位及名额
(一)在全县公务员队伍中考调县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行政执法人员12名;
(二)在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中(教育系统教师除外)考调县国土资源局乡镇国土资源所事业人员20名。
四、考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2006年、2007年、2008年年度考核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四)公务员岗位人员范围为县级部门、乡镇机关在职公务员(县委管理的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不列入考调范围)。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9年6月8日至6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武胜县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联系电话:6227654。免收报名费,考务所需费用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
(三)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原件、考核分依据的原件及复印件、3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核分依据必须在报名登记时提供,报名时间结束后提供的考核分依据不予认可。在报名时,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领取复习资料。
(四)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考试资格审查。报名时,进行考试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考试资格复审。考生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或调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五)参加笔试人员公示。考试资格复审后,将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公示于县人事局、县国土资源局公示栏,公示时间3天。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在县纪委(监察局)监督下,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考试考核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由笔试分、考核分两项组成,考试考核的最后得分在县人事局公示栏、县国土资源局公示栏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由县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考调名额,依据考试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调人员(如分值相同,取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并将拟调人员名单报县人事调配联席会议审定。
(一)笔试(70分)。考试采取统一命题,实行闭卷考试。
1、笔试内容:国土资源管理相关知识、时事政治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笔试复习提纲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整理汇编成册,报考人员人手一册。
2、笔试试题:此次笔试的试卷以100分计算,试题由县人事局、县纪委(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组成命题组,外出请专家封闭性命题、制卷。
3、笔试时间:
4、准考证发放。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人事局统一制作准考证,考生于
(二)考核(30分)。考核内容包括工龄、学历、年度考核及受表彰共四个方面,考核工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考核分依据的查证。
1、工龄8分。按县人事部门核定的工龄为准,每一年工龄(按虚年计算)计0.4分,最高不超过8分,工作年限时间截止到
2、文化程度8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计8分,专科学历计6分,中专(高中)及以下学历计4分,以最高学历计分。
3、年度考核7分。2006年、2007年、2008年年度考核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计基本分4分,如评为优秀等次的每次加计1分。本项记分最高不超过7分。
4、表彰情况7分。自
集体受表彰的,其工作人员不予计分;个人受表彰只有会议记录,未行文或未颁发证书的不予计分。
(三)笔试考核最后得分。笔试考核最后得分=笔试成绩×70%+考核分。
六、办理调动
经县人事调配联席会议审定的考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国土资源局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调动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县国土资源局根据工作需要明确。
七、组织与监督
本次考试工作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为保证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县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指导,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调动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调动资格,并严格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26-6213231(武胜县委组织部)
0826-6211629(武胜县监察局)
0826-6227654(武胜县人事局)
0826-6663003(武胜县国土资源局)
武 胜 县 人 事 局 武胜县国土资源局
二00九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