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2009年补充考聘事业人员的公告
现将武胜县2009年补充考聘事业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略)
二、考聘原则
本次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考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2007年、2008年、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四、报考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能力较强,基础知识扎实,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考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三)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相应的工作能力(其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五、考聘岗位、名额
(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表)
六、考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考聘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先笔试后技能考核或面试的办法,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2、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在考核时进行,报名时只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初审。考生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概由本人负责。
3、报考费用:考试费200元/人。
4、准考证发放: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人事局统一制作准考证,考生于
七、考试
考试分卫生系统和其他事业单位两类进行。其中,卫生系统的医事法律专业纳入其他事业类进行考试。
卫生系统考试分为笔试、技能考核,笔试占70%,技能考核占30%,两项之和为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技能考核成绩×30%。
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占70%,面试占30%,两项之和为考生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30%。
如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优先。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卫生系统以所学的专业课程为主,其他事业单位以《行政能力测试》为主。
2、开考比例:笔试的开考比例(考聘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则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考聘计划。
3、笔试时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技能考核(或面试)
依照笔试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或面试)的人员。
技能考核(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
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聘名额确定人员。对确定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九、考核和体检
笔试、技能考核(或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聘岗位及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和体检对象。
考核主要对拟聘人员的学籍档案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凡是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不予聘用。
体检在县人事局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根据考聘岗位的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凡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可按考试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并实行聘用制管理。
十一、组织与监督
考聘工作由县人事局牵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配合,在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826-6211629(武胜县监察局)
0826-6227654 (武胜县人事局)
附:武胜县2009年补充考聘事业人员职位表
武 胜 县 人 事 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