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工作在山东、湖南和贵州三省的部分市(州)进行,以探索在东、中、西部地区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的办法和经验。三省试点地区分别是;山东省威海市、东营市、滨州市;湖南省常德市、岳阳市、韶山市(湘潭市辖);贵州省遵义市、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试点工作从2003年6月开始,到2004年12月结束,为期一年半,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①基础建设阶段:中央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教学资源开发与应用规划,初步建立中心资源库,基本建成前端播出平台和辅助教学中心网站,指导、协调试点地区进行接收站点建设,开发建设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试点省初步建立省级教学资源库和辅助教学网站,试点市(州)基本完成乡镇、村终端接收站点建设。2003年12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卫星数字专用频道在中国教育电视台试播,2004年元月1日正式播出。
②实施教学阶段:中央有关部门按照教学计划播出课程,进行教学辅导;试点省、市(州)有效利用基层接收站点开展教学活动,做好学习支持服务,探索教学管理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③评估总结阶段:试点省在对接收站点建设、省级资源库和辅助教学网站建设、教学和管理模式、工作运行机制、教学质量和学习效果进行总结评估的基础上,起草并上报试点工作报告;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在全面评估总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向中央报送试点工作报告,起草《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
以上三个阶段的工作不能截然分开,有的可以交叉进行。试点地区和中央有关部门要从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扎实推进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