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极其平凡,但又品质崇高;她乐为百姓解“心结”,善为群众开“心锁”;她用自己的热血和汗水实践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履行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维护了一方平安,促进了社会和谐,得到了党政领导的充分肯定,赢得了基层群众的广泛赞誉。今年4月,她被确诊为尿毒症。她的健康牵动了各级领导和武胜人民的心,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书记罗干,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公安部部长周永康,省委副书记李崇禧,市委书记王平等中省市领导先后做出重要批示,县委书记段再青多次看望慰问,武胜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自发为她捐款治病。
她就是武胜县飞龙司法所所长汤群芳。她在近五年的时间里,先后调解各类民间纠纷400多起,使40多名受虐待的年迈老人得以妥善安置,使70对吵闹离婚的夫妻和好如初,使15名悲观厌世的人重新树立了生活的勇气,使18起持械对峙大动干戈的纠纷化险为夷,防止矛盾激化17起,举办广播讲座90余场次,办法制专栏70余期,设立街头咨询站40余场次,为外出务工人员、残疾人、孤寡老人、青少年等群体提供法律援助20余起,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50余条,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40余人。她先后获得了“优秀的邓小平故里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她所在的司法所也先后被省司法厅评为“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司法所”、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被市、县司法局评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
汤群芳常说:“为了群众的安宁,苦点累点我也值”。她视工作如生命,二十年如一日。无论是上下班,还是节假日;无论是严寒酷暑,还是刮风下雨;只要老百姓有事找她,即使正炒着菜、刚吃到饭,她也要停下来,先把老百姓的事办好。为了群众的疾苦,她一心扑在了事业上,尽管与丈夫郭中斌的工作单位相距
二十年来,汤群芳一直坚持晚上出门“转悠”,纠纷的回访、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置、困难群众的救助……都是她业余时间田间地头、大街小巷“转悠”的主要内容。2004年10月,飞龙镇八村的田某从外地打工回来,因搭乘摩托的费用问题与彭某引起纠纷,彭某跑到饭馆里正要拿刀砍田某,被正在“转悠”的汤群芳遇到,她及时通知并协助派出所民警制止了一场流血事件的发生。
汤群芳还乐于助人,曾两次积极参与救火。
自汤群芳干上了这权力不大,责任不小的调解工作,从没有听到她有什么委屈和怨气,吃苦、费劲、劳累不说,发生纠纷的群众有的一时不理解,甚至还把怨气和怒气出在她身上,但更多的群众把他当成了自家人。“我下乡从不带干粮,走到那里都有老乡争着做饭。汤群芳常说,“我生病后有人来问寒问暖,老百姓隔三差五地捉只鸡、提筐蛋来看我,就冲这份情,我觉得很值”。由于她工作出色,司法局曾有意调她到局机关工作,她却婉言谢绝了,她舍不得离开这方熟悉的百姓,这片挚爱的热土。在成都住院期间,为了方便接听群众的求助电话,她坚持不换手机号码,在病床上接电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和安排所里工作,在成都治疗的那一个月,长途加漫游,不知不觉电话费竟打了1000多元,超出平常的10多倍。事后虽也感到心疼,但她还是说:“在外也没有脱离群众,值。”
接受过汤群芳调解的当事人都有共同的感受:“汤所长处理问题,我们就是服”。在具体调解中,汤群芳坚持做到因人因事施策,针对懂事明理的人讲道理,对不懂法的人则宣传法律法规,对注重情感的人则以情动人,最终使矛盾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家住飞龙镇的森工局退休工人李伯顺,1993年3月在飞龙镇购了一套住房,因楼顶平台的产权问题,与邻居李丛飞发生纠纷,经居委会、镇政府和派出所多次调解,都没有解决问题。今年2月,两家矛盾进一步激化,经常吵架、打架,甚至闹得楼下的门市也没人敢租用。汤所长知道后,在当事人之间,跑了东家跑西家,从早上8点到晚上9点,劝通了丈夫,又劝妻子;说动了儿子,又说媳妇;丈夫同意了,妻子又反悔;儿子说好了,媳妇又不同意。就这样,反反复复调解了三天,劝得嗓子都嘶哑了。被汤群芳的真情所感动,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关系也和好如初。
有技巧的开展工作使汤群芳在当地赢得了群众的敬佩,人们佩服她的调解技巧和公道的处事方法。2002年10月,她已经从鸣钟乡调到飞龙司法所工作,但当她接到鸣钟乡8村支部书记的求助电话,请求解决8村4社因社长“暗箱”操作承包堰塘而引发的社员集体5年不交税费问题时,她仍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后,便请村支书组织召开村民大会。会上,她首先请到场的每个村民依次发表意见,提出合理化建议,然后归纳村民的合理意见提出解决方案。结果,依法终止了原来签定的堰塘承包合同,并在会上公开竞标,重新发了堰塘,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当天,社长就补齐了承包金12000元,村民们气顺了,当天下午纷纷到乡政府排队补交农业税。
1998年9月,汤群芳刚到鸣钟乡司法所上班,就遇到一起棘手的人命纠纷案。该乡三名小学生偷偷溜进学校附近的塘堰里游泳,不幸全部溺水死亡。悲痛欲绝的家长失去了理智,把三个小孩的尸体停放在学校,要求校方给一个说法,否则,就不把尸体运走,学校教学秩序受到了严重影响。汤群芳来到学校,从法律的角度指出,事故的主要责任是学生本人,家长负有监护责任,学校有教育教育责任和人道主义义务。在她的协调下,保险公司及时给予了赔付,校方和家长各自承担了责任和义务,停尸事件得以圆满解决,周围群众无不佩服这位新来的女所长。
群众都说:“汤所长节约得很,朴素得就像一个农民”。汤群芳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自幼受父母潜移默化的影响,虽然参加工作多年,却一直保持着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生活上,她衣着简单朴素,夏天一双塑料凉鞋,冬季一双胶鞋,一件衣服穿了几年还在穿,平时下村戴个草帽,皮肤晒得黝黑,在群众的眼中她就象一个农民。家里也只有简单的摆设,连衣柜都没有,衣服都是挂在墙壁的绳子上,没有积蓄,更没有自己的房子。好些群众说汤所长的生活还比不上一般的农民。
她在生活上是这样,在工作中更是如此。所里建立的财务管理等一系列制度,她都是带头执行,并利用该镇村村通广播的优势和经常下基层的机会,深入开展送法进院坝、进社区、进校园活动,使全镇的公民法律素质普遍得到提高。为节约普法经费,她自编、自印以案讲法等普法宣传资料12万份。在接待上从不铺张浪费,每年下来,比同类司法所节约30%的资金。她把所里节约下来的钱全部用于了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几年来,先后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上墙,整修了办公房,更换了办公桌椅,添置了办公设施,创造了良好的办公环境,使司法所建设逐步走上了规范化。
她在所里勤俭节约,在家里节衣缩食,而她对困难群众从却毫不吝啬。当事人没路费了她给,老年人生病了没钱治她拿。飞龙镇清白庄村81岁的蒋群英老人,多年来靠收集变卖废品为业,汤群芳经常把拾得的矿泉水瓶、纸盒等物品收好,在老太婆路过时交给她,并给她倒水、买面,在老太婆生病时给钱看病、为她买药、陪她吃饭。
今年6月17日,飞龙镇群众得知汤群芳患了尿毒症需要大量的钱治病时,身有残疾的退休老工人卓福贤等5位群众,冒着酷暑在街头设立宣传站,一边宣传汤群芳的先进事迹,一边发起募捐活动。得到汤群芳帮扶救助的人来了,被汤群芳事迹感染的陌生群众、在校的学生、人民教师来了,半身不遂的病人也来了….. 经常受汤群芳帮助的青白庄村81岁的蒋群英老人,冒着40多度的高温,颤颤危危地奔回家,拿来平时卖废品积攒的一角、两角、一元的钱袋,整整凑齐了100元投入募捐箱,在场群众无不为之感动。5天时间,群众自发为汤群芳捐款3684.5元。武胜县干部职工闻讯后也纷纷响应,在县委县政府的组织下,短时间内多方募捐12万余元。
一张张5角、1元、5元的纸币,不仅仅承载着一颗颗爱心,更是投给和谐天使――汤群芳的一张张赞成票!(何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