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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因公需要查阅干部档案的单位,须先填写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查档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组织部领导批准后,由两名以上正式党员查阅。查阅时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查档规定,未经部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摘抄、拍摄、复制档案内容。
承办股室:档案室(办公楼一楼) 电话:6213102
附:干部档案查(借)阅审批表81734488b47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