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09年统筹公选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优秀人才选拔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推动广安三次创业进程,按照市委的要求,面向全市(省)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名额
在全市(省)范围内统筹公开选拔25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乡镇副职领导干部7名,区市县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18名。
二、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3年以上工龄;
4.报考人员为全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不含工勤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管理人员;其中报考华蓥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煤管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人员为全省范围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不含工勤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管理人员。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教师报考者,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7.报考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两年以上党龄;
8.身体健康;
9.年龄、工龄、党龄、任职时间,均截止到2009年9月30日;
10.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请查询简章。
三、时间安排
有关情况详见《广安市2009年统筹公选科级领导干部简章》(附后)。
广安市统筹公选科级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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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安市2009年统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职位表》与《广安市统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请在武胜党建网(http://www.djfdjz.com)下载,序号160206,密码123。
广安市2009年统筹公选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优秀人才选拔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推动广安三次创业进程,按照市委的要求,面向全市(省)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名额
在全市(省)范围内统筹公开选拔25名科级领导干部。其中乡镇副职领导干部7名,区市县部门副科级领导干部18名。
二、报名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3年以上工龄;
4.报考人员为全市范围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不含工勤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管理人员;其中报考华蓥市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煤管局副局长)职位的,报考人员为全省范围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不含工勤人员)、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管理人员。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6.教师报考者,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7.报考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具有两年以上党龄;
8.身体健康;
9.年龄、工龄、党龄、任职时间,均截止到
10.除具备以上基本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职位的岗位具体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均实行报考者在职位所在的区市县委组织部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单位证明)、毕业证、任职文件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和2份复印件,交近期两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4张,如实填写《广安市2009 年统筹公选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表)。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职位所在区市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审查合格者,在笔试前一天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参选资格和任职资格。
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达到8人才能开考。不足规定人数要求的,可在征得报考者同意后进行调剂,仍不足规定人数的取消该职位考试。
四、公选的方法和步骤
采取“3+3”模式进行。
“3”即综合素质测试、领导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全市统一命题。
1.综合素质测试(100分)。重在考察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及其知识结构,以及对知识的理解、把握运用能力。
2.领导能力测试(100分)。重在考察对案例的分析判断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上述两种方式以笔试方式进行,安排在一天内完成。根据两种测试成绩折算成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和领导能力测试各占50%),每个职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结构化面试(100分)。重在考察应试者逻辑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以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每个职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组织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如有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确定后,进入考察程序。
“3”即实绩考核、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由区市县委组织部对报考者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1.实绩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受奖惩情况以及履行职责、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分析和全面考察。
2.民主测评。重点考察报考者在原单位(部门)的群众公认度以及个人品行、能力素质和廉政情况等。凡民主测评赞成票不过半者,直接淘汰。
3.综合评价。由考察组根据测评得票情况及考察(考核)情况综合评定。
各区市县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人选使用建议,按程序提交区市县委集体讨论决定并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中发现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空缺名额在该职位其他考察对象人选中择优选拔。对任用的人员,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本简章及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 0826-2349008
广安区 0826-2227011
华蓥市 0826-4822789
岳池县 0826-5235522
武胜县 0826-6240379
邻水县 0826-3220665
监督电话: 0826-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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