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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党校对中层干部提出四项要求强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1-04-18 00:00:00  点击数:    
 
    为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管理、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近期,县委党校对单位内部干部职工分层提出管理要求,对中层干部提出了四项要求。
    一、政治成熟。中层干部是单位承上启下、联络各方的桥梁和纽带,是单位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为此,要求中层干部首先必须讲政治、讲原则、讲正气,坚持按党的政策法规、上级的规定和要求办事;要有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单位领导班子保持一致;要坚持弘扬正气,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能够与单位的大多数搞好团结,随时随地纠正干部职工队伍中不正确的言论和行动,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机关风气的好转。
    二、工作过硬。中层干部必须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履职能力,要能担负起本职工作的职责任务,工作要称职;要对照上级工作任务要求,自觉思考工作、研究问题,提出自己股室工作的思路、重点、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要能圆满地完成任务,在工作上起点要高,推进措施要有力,成效要显著,在年度工作上要有能拿得出手的亮点工作和业绩,定期不定期的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三、作风优良。中层干部的作风是单位作风的风向标,是单位风气形成的中流砥柱,对本单位的作风建设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要求中层干部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遇事要立场坚定,时刻站在政策原则一边,不人云亦云,不随波逐流,敢于同各种错误言行作斗争;工作作风要认真、细致、周密,要少说多干,力戒空谈,力戒形式主义;要带头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增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发挥中层干部身先士卒、率先垂范的模范作用。
    四、管理到位。中层干部具有管理工作、管好股室人员的双重责任。既是工作者,又是管理者,要主动承担起管理职责,建立符合单位大局的工作秩序,形成符合要求的工作规范,取得预期的工作成效;要有对单位领导班子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按照单位的规定要求,管理好自己股室的所有人员。要严格落实责任分级负责程序,股长对分管领导和班子集体负责,班子成员要对一把手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推动党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曾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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